「新巴」假乘车证贪污案四人认罪
2001年10月12日
涉及伪造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务公司 ( 「新巴」 ) 家属乘车证集团的四名成员,较早前被廉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五 ) 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伪造乘车证以获取非法利益。
案情透露,该集团曾向一名「新巴」司机提供一千元贿款,以获取司机提供一张真正乘车证,协助集团进行伪造活动。
集团主脑刘达辉,三十九岁;及其余三名成员黄森松,三十七岁;陈大伟,三十一岁;及梁翠仪,二十九岁,承认合共十六项控罪。有关控罪包括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串谋欺诈及伪造文书等罪名。
法官黄永辉决定将四名被告的宣判押后,以待同案另外八名被告于今年十二月接受审讯。
各被告准予现金五千至一万元保释外出。法庭又命令刘达辉不准离开香港。
廉署较早前接获贪污举报,指称有多名「新巴」员工在发出乘车证时,怀疑涉及贪污。
廉署今年较早时采取行动,拘捕合共三十人,包括四名被告。
行动中,廉署搜获共五十六张伪造「新巴」乘车证,其中三十二张为二○○○年度,其余属于二○○一年度的证件。
案情指刘达辉及黄森松获得身在内地的其他成员协助,串谋伪造「新巴」员工及 / 或家属乘车证。
黄森松为伪造乘车证,向「新巴」司机黄德明提供一千元,作为黄向其提供一张乘车证样本的报酬。
刘达辉、黄森松及梁翠仪被发现合共藏有五十张伪造乘车证。
案情又透露,该集团出售伪造的乘车证时,每张售价视乎证件有效期限而定,介乎八百元至一千八百元不等。
有关伪造证件声称持有人为巴士公司员工或其家属,可让其免费乘搭「新巴」巴士。
另外,新巴司机黄德明及另一伪证集团成员王永成,较早前分别否认一项串谋及一项诈骗罪,二人将于下月接受审讯。
案中十六名曾使用伪造乘车证的人士,较早前已承认控罪,被判监禁但获缓刑。
案件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何伟万代表控方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邓志光协助。
案情透露,该集团曾向一名「新巴」司机提供一千元贿款,以获取司机提供一张真正乘车证,协助集团进行伪造活动。
集团主脑刘达辉,三十九岁;及其余三名成员黄森松,三十七岁;陈大伟,三十一岁;及梁翠仪,二十九岁,承认合共十六项控罪。有关控罪包括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串谋欺诈及伪造文书等罪名。
法官黄永辉决定将四名被告的宣判押后,以待同案另外八名被告于今年十二月接受审讯。
各被告准予现金五千至一万元保释外出。法庭又命令刘达辉不准离开香港。
廉署较早前接获贪污举报,指称有多名「新巴」员工在发出乘车证时,怀疑涉及贪污。
廉署今年较早时采取行动,拘捕合共三十人,包括四名被告。
行动中,廉署搜获共五十六张伪造「新巴」乘车证,其中三十二张为二○○○年度,其余属于二○○一年度的证件。
案情指刘达辉及黄森松获得身在内地的其他成员协助,串谋伪造「新巴」员工及 / 或家属乘车证。
黄森松为伪造乘车证,向「新巴」司机黄德明提供一千元,作为黄向其提供一张乘车证样本的报酬。
刘达辉、黄森松及梁翠仪被发现合共藏有五十张伪造乘车证。
案情又透露,该集团出售伪造的乘车证时,每张售价视乎证件有效期限而定,介乎八百元至一千八百元不等。
有关伪造证件声称持有人为巴士公司员工或其家属,可让其免费乘搭「新巴」巴士。
另外,新巴司机黄德明及另一伪证集团成员王永成,较早前分别否认一项串谋及一项诈骗罪,二人将于下月接受审讯。
案中十六名曾使用伪造乘车证的人士,较早前已承认控罪,被判监禁但获缓刑。
案件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何伟万代表控方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邓志光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