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侍应讹称可疏通房署职员助茶客申请公屋承认欺骗罪还押候判
2001年10月19日
一名前酒楼侍应,讹称可「疏通」房屋署职员安排编配公屋单位,向多名公屋申请人士骗取共七万二千元,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北九龙法院承认控罪。
林树炜,六十七岁,承认共六项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名。
裁判官鲍理贤认为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将他还押惩教署看管,直至十一月二日宣判,并须等待被告的背景报告。
林于九五年至九六年案发期间在深水埗一间酒楼任职侍应。一名酒楼「熟客」郑德君向被告透露,他已向房屋署递交申请,希望能在元州邨获编配公屋单位。
林当时声称有一名姪儿任职房屋署,可协助他申请所选的公屋单位,但须支付二万五千元作为报酬。郑其后分三期支付有关「贿款」予被告。
郑又向其朋友吴健谊提及被告的建议。吴当时亦申请同一屋邨的单位。
吴其后经郑将两笔分别为一万元及一万五千元的款项交予被告。
另一公屋申请人张衍成知悉有关被告声称的安排后,亦透过郑将二万二千元交予被告。
郑、吴及张最后并无因此而获分配元州邨单位。
被告今年七月被廉署人员拘捕,于警诫下接受问话时承认他并无亲戚任职房屋署,而他只是藉词骗取金钱。
被告亦声称,他在澳门赌博时已输掉所有骗取得来的款项。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何伟万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郭永波协助。
林树炜,六十七岁,承认共六项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名。
裁判官鲍理贤认为被告所犯的罪行严重,将他还押惩教署看管,直至十一月二日宣判,并须等待被告的背景报告。
林于九五年至九六年案发期间在深水埗一间酒楼任职侍应。一名酒楼「熟客」郑德君向被告透露,他已向房屋署递交申请,希望能在元州邨获编配公屋单位。
林当时声称有一名姪儿任职房屋署,可协助他申请所选的公屋单位,但须支付二万五千元作为报酬。郑其后分三期支付有关「贿款」予被告。
郑又向其朋友吴健谊提及被告的建议。吴当时亦申请同一屋邨的单位。
吴其后经郑将两笔分别为一万元及一万五千元的款项交予被告。
另一公屋申请人张衍成知悉有关被告声称的安排后,亦透过郑将二万二千元交予被告。
郑、吴及张最后并无因此而获分配元州邨单位。
被告今年七月被廉署人员拘捕,于警诫下接受问话时承认他并无亲戚任职房屋署,而他只是藉词骗取金钱。
被告亦声称,他在澳门赌博时已输掉所有骗取得来的款项。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何伟万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郭永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