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破集团安排交通意外诈骗保险赔偿今再有两人判刑
2001年10月29日
两名男子串谋多名人士蓄意安排连串汽车意外,参与诈骗保险赔偿,较早前被廉署拘捕及起诉,今日(星期一)分别被判处入狱及社会服务令。
案情透露,在一九九六年至去年期间,有犯罪集团透过这种手法,先后向十一间保险公司作出约二十八宗索偿申请,诈骗保金总金额达二百四十万元。
区域法院法官蔡慧兰今日判三十二岁汽车维修公司工人聂伟光入狱两年。至于另一被告,四十三岁商人陈永强,则被判须履行一百八十小时社会服务。
廉署于去年一月采取行动,拘捕了二十二名涉案人士,包括两名被告。
涉案两名主脑较早时已承认相类罪名,分别被判入狱三十八个半月及三十个月,而另外四名被告则被判社会服务令。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有公正行职员收受贿赂,以协助处理有诈骗成份的保险赔偿,遂展开调查。
廉署经深入调查后,证实贪污指控虽不成立,但揭发多宗透过蓄意撞车,巧经安排的保险诈骗事件。
聂及陈较早时承认三项串谋罪名,即串谋欺诈香港警务处人员,影响他们执行公职,并串谋欺诈多间保险公司,即不诚实地:
- 故意毁坏某些车辆;
- 向香港警务处讹称该等车辆发生意外;
- 就该些声称在意外中损毁的车辆作出虚假保险索偿申请;及
- 虚假地导致有关保险公司作出赔偿。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许绍鼎代表出庭,廉署人员蔡国良协助。
案情透露,在一九九六年至去年期间,有犯罪集团透过这种手法,先后向十一间保险公司作出约二十八宗索偿申请,诈骗保金总金额达二百四十万元。
区域法院法官蔡慧兰今日判三十二岁汽车维修公司工人聂伟光入狱两年。至于另一被告,四十三岁商人陈永强,则被判须履行一百八十小时社会服务。
廉署于去年一月采取行动,拘捕了二十二名涉案人士,包括两名被告。
涉案两名主脑较早时已承认相类罪名,分别被判入狱三十八个半月及三十个月,而另外四名被告则被判社会服务令。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有公正行职员收受贿赂,以协助处理有诈骗成份的保险赔偿,遂展开调查。
廉署经深入调查后,证实贪污指控虽不成立,但揭发多宗透过蓄意撞车,巧经安排的保险诈骗事件。
聂及陈较早时承认三项串谋罪名,即串谋欺诈香港警务处人员,影响他们执行公职,并串谋欺诈多间保险公司,即不诚实地:
- 故意毁坏某些车辆;
- 向香港警务处讹称该等车辆发生意外;
- 就该些声称在意外中损毁的车辆作出虚假保险索偿申请;及
- 虚假地导致有关保险公司作出赔偿。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许绍鼎代表出庭,廉署人员蔡国良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