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侍应讹称可疏通房署职员助茶客申请公屋被判刑

2001年11月2日

一名前酒楼侍应,讹称可「疏通」房屋署职员安排编配公屋单位,向多名公屋申请人士骗取共七万二千元,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北九龙法院被判入狱六个月,缓刑两年。

林树炜,六十七岁,较早时承认共六项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名。

裁判官鲍理贤宣判时称,被告犯了严重罪行,但鉴于其老迈年纪、认罪、愿意偿还金钱予受害人及与廉署合作,故此判处缓刑。

案情透露:林于九五年至九六年案发期间在深水埗一间酒楼任职侍应。一名酒楼「熟客」郑德君向被告透露,他已向房屋署递交申请,希望能在元州邨获编配公屋单位。

林当时声称有一名姪儿任职房屋署,可协助他申请所选的公屋单位,但须支付二万五千元作为报酬。郑其后分三期支付有关「贿款」予被告。

郑又向其朋友吴健谊提及被告的建议。吴当时亦申请同一屋邨的单位。

吴其后经郑将两笔分别为一万元及一万五千元的款项交予被告。

另一公屋申请人张衍成知悉有关被告声称的安排后,亦透过郑将二万二千元交予被告。

郑、吴及张最后并无因此而获分配元州邨单位。

被告今年七月被廉署人员拘捕,于警诫下接受问话时承认他并无亲戚任职房屋署,而他只是藉词骗取金钱。

被告亦声称,他在澳门赌博时已输掉所有骗取得来的款项。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郭永波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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