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涌「居屋」上盖工程经理及工程师串谋诈骗房署罪成候判

2001年11月22日

一名建筑经理,在东涌一个「居者有其屋」屋苑的上盖工程中使用未能通过化验所测试的钢筋,并以虚假文件串谋诈骗房屋署,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四)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房屋署在东涌第三十区第三期兴建四座「居屋」楼宇,工程总值七亿六千一百万元。祥记冯祥建筑有限公司(「祥记」)为上盖工程的总承建商。

周自威,四十六岁,受雇于「祥记」,今日被裁定两项串谋诈骗房署罪名成立。

同案被告陈锋,三十八岁,「祥记」前品质控制工程师,于本年九月承认该两项相同的串谋罪。

法官韦达将周及陈的判刑押后至本周六(十一月二十四日),并将两人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有关控罪指周及陈串谋其他人士诈骗房屋署,即向房屋署提交虚假文件,意图使房屋署信纳未能通过测试的钢筋已全部运离东涌第三十区第三期建筑地盘。

有关罪行于九九年一月二十日至三月二十七日期间发生。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怀疑有房署地盘人员收受贿赂,容许地盘采用未能通过测试的建筑材料,遂展开调查。

调查揭发有关串谋诈骗罪行,而涉及房屋署职员的贪污指控证实并不成立。

「祥记」委任创进有限公司及广恒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工程的钢筋供应商。

案情透露:由供应商提供的四批钢筋未能通过拉力靱度或质量密度测试。有关钢筋应退回供应商,但大部分却用作兴建上盖工程。

周及陈于是与其他人串谋向房屋署提交伪造文件,包括磅码纸、客户账单及相片,虚假地显示该等未能通过测试的钢筋经已运离地盘及退回供应商。

房屋署其后检验有关上盖,并发现有人将未能通过测试的钢筋使用于上盖兴建工程。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Nicholas Adams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施超群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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