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前经理伪造磅码纸以示圆洲角居屋未合规格钢筋已退回判囚五个月

2001年11月28日

一名钢铁供应商前任经理,因串谋伪造磅码纸,假称沙田圆洲角房屋委员会「居者有其屋」地盘一批未合乎规格的钢筋已退回供应商,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三)在沙田法院被判入狱五个月。

李振达,四十三岁,曾受雇于广恒发展有限公司(「广恒」),较早时承认一项串谋伪造磅码纸罪名。

裁判官姚勳智宣判时称,被告在深思熟虑下进行有关勾当,犯了严重罪行,故须判处即时入狱。裁判官续称,判刑已考虑被告认罪、无犯罪纪录及与廉署合作。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称有「保华」地盘员工行贿房屋署及钢铁供应商职员,致使未合规格的钢筋在有关地盘使用。

调查揭发串谋伪造磅码纸罪行,但有关贪污指控证实并不成立。

案情透露:房屋委员会委任保华德祥营造有限公司(「保华」)为有关居屋的上盖工程承建商。

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广恒」为该地盘供应三种尺码的钢筋,包括 Y12 钢筋,而有关钢筋是「广恒」向光辉钢铁(香港)有限公司(「光辉」)购入。

同年十一月三日,房委会指定的化验所就 Y12 钢筋的样本进行测试,发现样本的密度超逾标准,因此会影响样本的拉力测试。

「保华」获房委会知会有关测试结果后,决定将整批共重二十五点四七吨的 Y12 钢筋运离地盘。

九九年十一月六日,其中十七点六八吨未合规格的钢筋退回货仓,并纪录于一张「广恒」磅码纸。

当时有人要求李参与伪造一张「光辉」磅码纸,李遂指使货仓文员林其滔伪造该张磅码纸,并在纸上虚假地显示余下的七点七九吨未合规格的钢筋已退回供应商,使「广恒」获得「保华」支付有关货款。

同年十一月十日,「保华」向房委会报称已将整批未合规格的钢筋运离地盘,并提交该两张磅码纸作为证明。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杜勇隆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慧儿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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