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换登机证偷渡美国「人蛇」集团案七人被判囚

2001年12月4日

五名涉嫌偷运「人蛇」集团成员,向内地人士提供伪造美国护照,及与他们交换登机证,协助他们登上航机前往美国,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二)在区域法院全部被判入狱,其中一人被判囚四年半。

五名集团成员分别为郑光忠,二十九岁,商人;郑航城,二十九岁,公司东主;王丽明,三十三岁,家庭主妇;陈崇元,三十九岁,公司东主;及 Robert Yu ,三十九岁,无业。

郑光忠及郑航城分别被判入狱四年半及三年半。

王被判入狱三年,而陈及 Yu 则分别被判囚两年及一年半。

两名内地人士为陈崇飞,二十五岁,及卢秋锋,二十八岁,于同案中被起诉,今日分别入狱一年零三个月及两年零八个月。

丁雅贤法官于判刑时称,偷运人蛇为非常严重的罪行。五名被告的刑期不一,乃因为法庭考虑各人是否认罪及曾否协助廉署调查有关案件。

美国领事馆较早时怀疑有机场职员受贿,协助偷运「人蛇」活动,遂将案件转介廉署。经调查后,廉署发现并无证据显示有机场职员涉及贪污。

案情透露:陈及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来港,有关集团其后向两人提供往亚洲地区的机票。

当两名内地人士办妥登机手续并进入香港国际机场禁区后,集团成员便将自己持有往芝加哥的航班登机证,与两人原本持有的登机证对调,并向他们提供伪造美国护照。

廉署在该些集团成员在机场向内地人士提供假护照及交换登机证后,将他们拘捕,并在一班预备飞往芝加哥的航机机仓内拘捕该两名内地人士。

有关罪行于今年三月一日至三日期间发生。

案件今日由大律师 M.T.C. Boase 代表控方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区广锐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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