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通缉「广南案」女被告疑涉一亿三千多万元信用状诈骗

2001年12月10日

廉政公署获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颁发手令,通缉一名怀疑弃保潜逃的公司女董事。她较早时被廉署起诉多项罪名,指其串谋利用广南(集团)有限公司(「广南」)及其附属公司,向银行诈骗一亿三千四百万元信用状信贷。

金兰英,五十九岁,厚登有限公司(「厚登」)董事,较早时获法庭准以现金及人事各五十万元担保。被告须于本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按照法庭命令向警方报到,但她并无如期报到。被告于上星期亦无依期出席法庭聆讯。

廉署先后检控多宗涉及「广南」并怀疑与贪污有关而总额达十八亿元的信用状诈骗案件。目前有二十六名涉案人士,包括金兰英在内,怀疑经已潜逃而被通缉。

廉署将会向法院申请充公被告的五十万元现金保释金,而被告的担保人将被传召于明年一月二十九日到法庭,就被告的人事担保进行聆讯。

金与「厚登」公司秘书林念坚,五十三岁,同被控共七项串谋诈骗罪名。

两人被指于九七年五月至九八年十二月期间,与李民、李联平及其他人串谋诈骗五间银行。

他们被指不诚实地致使「广南」及其附属机构顺荣贸易有限公司(「顺荣」)向该等银行申请及使用它们的信贷服务,涉及七张信用状,并向有关银行提交虚假文件,虚假地显示「厚登」曾向「顺荣」售卖大米及棕榄油。

控罪指有关银行根据该等信用状,向「厚登」发放共约一亿三千四百万元信贷。

林的案件订于明年一月二十九日在原讼法院进行预审。

如任何人士知道金兰英的下落,或得悉任何资料可以协助廉署将她缉拿归案,可致电廉署二十四小时热线: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尽快与廉署联络。所有资料绝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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