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理疑涉一千七百万元信用状诈骗案被廉署通缉

2002年1月2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三 ) 获区域法院颁发手令,通缉一名公司经理,怀疑他诈骗本地银行一千七百万元信贷。

邝守能,五十四岁,香港浩邦集团 ( 远东 ) 有限公司 ( 「浩邦」 ) 经理,较早时被廉署控拘,但今日并无依期出席聆讯。

「浩邦」是位于广东新会的浩邦电子集团公司的附属机构,由被告在港主理有关业务。

邝为内地居民,涉嫌于九六年十二月至九八年十一月期间,以「浩邦」的名义先后十一次向新华银行申请信用状贷款,涉款合共一千七百万元。

邝涉嫌以虚假文件证明有关信用状申请书,并于公司账目中作虚假记项。

廉署于二○○一年三月在港拘捕邝,其后向其落案起诉以十一项伪造账目罪名。被告于去年十月否认控罪,案件订于今日开审。

任何人士如知道邝守能的下落,或得悉任何资料可以协助廉署将他缉拿归案,可致电廉署二十四小时热线:二五二六 六三六六,尽快与廉署联络。所有资料绝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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