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证券行经纪诈骗客户一千二百万元还押候判

2002年1月4日

一名前证券行经纪因投资失利,遂侵吞客户共值一千二百万元现金及股票,较早时被廉署拘控。该名前 经纪今日(星期五)在东区法院承认控罪。

何李丽娟,五十六岁,鸿溢证券有限公司(「鸿溢」)前经纪,今日承认三十项诈骗及盗窃样本控罪。

裁判官杜大卫将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以待案件发解高等法院宣判。

有关二十项诈骗控罪指被告向多名人士讹称曾以他们的名义购买属于多间公司的股票,以欺骗手段在被 告银行户口内促致合共四百八十五万八千八百五十四元的记项,令自己获益。

其余十项盗窃控罪指被告偷取属于多名人士的股票,总值二百一十五万一千九百五十四元。

有关控罪于九四年五月至二○○○年十月期间发生,涉及十一名受害人,而涉案股票则分别属于二十一 间上市公司。

廉署较早前接获贪污举报,指该名经纪涉嫌利用虚假文件误导雇主及客户。调查其后揭发上述诈骗罪 行。

案情透露:被告在客户不知情下,挪用他们存于「鸿溢」的款项,用作自己投资。

由于投资失利,被告遂多次在未得客户授权下指示「鸿溢」将属于多名客户的股票出售,及在有关股票 上伪冒他们的签名,以确定交易。

被告从中套取二百一十五万一千九百五十四元,用以填补她从客户挪用的款项。

案情并透露:被告又向多名客户讹称曾代他们购入股票,致使该等客户将合共四百八十五万八千八百五 十四元存入被告的银行户口。

为免有关客户收取「鸿溢」发出的文件,被告在公司的客户记录上填上虚假地址,另一方面将一些假交 易记录寄往他们的真正地址。

案件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郑咏愉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员林雪珊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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