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主任及商人涉贪污助外劳延期居留被廉署落案起诉

2002年1月18日

一名入境事务主任及一名商人,涉嫌透过贪污手法协助多名外籍佣工延期留港,两人于星期三(一月十六日)被廉署拘捕,并于今日(星期五)下午被带往东区法院提堂。

廉署较早时接获线报,指该名入境主任涉嫌向多名人士收受利益,作为替他们的工作签证延期以留港的报酬。

廉署于星期三进行突击行动,拘捕该名入境主任及一名商人。行动中并检获多项证物,包括一叠空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许可证」。

被告曹德强,四十岁,隶属入境事务处延期居留组,及商人何允忠,四十一岁,两人被控以共八项罪名。

裁判官简达仁今日准两人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二○○二年二月八日再讯。曹暂时还押廉署看管,而何则获准以三万元现金保释,并受命不得离港、交出旅游证件及每日向警方报到。

曹被控以七项罪名。其中三项控罪指其收受徐旦及 SINGSAT Song 提供合共一万一千元,作为加快处理 KUANLUANG Jamnian , PHOCHAISRI Wilailak 及 SINGSAT Song 三人申请延期居留的报酬,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4(2)(a) 条。

另一项控罪指曹收受何允忠提供二千元,作为非法向何提供多张空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许可证」的报酬。

曹又被控以一项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三条罪名,控罪指其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向 SINGSAT Song 索取一笔二万元的贷款。

曹又被控以一项与 SINPROM PRANEE 串谋向多名人士收受利益罪名。有关利益涉嫌为曹替该等人士加快处理他们申请延期居留的报酬。曹被指每处理一份申请可获五百元至一千元的利益。

曹又另被控以一项盗窃五十份空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许可证」,而有关文件属于香港政府。

另外,曹及何同被控以一项串谋制造虚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许可证」罪名。

有关涉嫌控罪于二○○一年十一月至二○○二年一月期间发生。

廉署于案件调查期间获入境处全力协助。

案件今日由政府律师李国威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员区广锐协助。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