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调查外劳延期居留贪污案另拘控三名内地人士今提堂

2002年1月21日

廉政公署调查一宗怀疑外劳延期居留贪污案,继上周五落案起诉一名入境事务主任及一名商人贪污及串谋等罪名后,再向三名内地人士提出起诉,并于今早(星期一)将他们带上西区法院提堂。

廉署较早时接获线报,指一名入境事务主任涉嫌向多名人士收受利益,作为替他们的工作签证延期以获得继续留港的报酬。

卢巧红,二十六岁,梁均芳,四十八岁,及朱月娇,四十三岁,同为中国居民,被控共七项罪名,包括违反逗留条件及管有伪造文书。

三名被告各被控一项违反逗留条件罪名。

卢另被控两项罪名,指其管有三张伪造的申请香港居民身份证收据及一张伪造的香港身份证。

梁亦被控一项管有伪造文书罪名,即一张申请香港居民身份证收据,而朱另被控一项管有一张伪造的香港身份证罪名。

三名被告今日暂毋须答辩。裁判官曾健仕将案件押后至二月十一日再提堂。卢及梁暂时还押廉署看管,而朱则暂时还押惩教署。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邓伟强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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