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锁供应商行贿获取六百万元订单判囚九个月

2002年1月23日

一名供应商,承认曾提供二十七万多元贿款,以获取总值六百万元的门锁订单,有关门锁用于房屋委员会属下两个屋苑。被告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三)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九个月。

梁维德,三十八岁,先卫建材有限公司(「先卫」)合伙人,今日承认一项违反 《 防止贿赂条例 》 第 9(2)(a) 条提供利益罪名。法庭下令余下一项提供利益罪名记录在案。

法官丁雅贤宣判时称,他以十八个月监禁为判刑起点,但考虑到求情因素包括被告认罪,与廉署合作及品格良好,故此将判刑减至九个月。

案情透露:九九年中,被告透过「中间人」程德宗认识精基贸易有限公司(「精基」)营业经理冼嘉亮。

「精基」获房委会的总承建商「协兴建筑有限公司」分判,负责为分别位于爱秩序湾及彩虹道两个房委会屋苑安装门锁。

冼负责推荐门锁供应商予「精基」,而程则为顾问。

冼及程同意向「精基」推荐「先卫」为门锁供应商,但要求被告提供回佣。被告答应两人的要求。

冼及程亦建议被告降低标价,使「先卫」成为标价最低的竞投公司。

「精基」结果将两张订单批予「先卫」,每张订单价值三百万元。

被告其后以支票支付二十七万七千四百四十元的非法回佣。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John McLanachan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苏德添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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