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调换登机证偷渡美国「人蛇」集团成员判囚二十个月

2002年3月19日

廉署较早时侦破一个利用调换登机证协助内地人士偷渡美国的「人蛇」集团。其中一名集团成员今日(星期二)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二十个月。

郑端,二十九岁,装修工人,今日承认一项串谋诈骗联合航空公司(「联合航空」)罪名,而另一项相类罪名则被法庭下令纪录在案。

暂委法官郭启安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串谋诈骗罪行,判刑起点应为三十个月,但考虑被告在案中扮演较次要的角色,而且认罪及无犯罪纪录,故将刑期减至二十个月。

较早时已有多名涉及有关「人蛇」集团的人士,包括另外五名集团成员及两名内地人士,被廉署落案起诉,全部被判处监禁,刑期由一年零三个月至四年半不等。郑氏乃有关案件最后一名被告。

美国领事馆较早时怀疑有机场职员受贿,协助偷运「人蛇」活动,遂将案件转介廉署。经调查后,廉署发现并无证据显示有机场职员涉及贪污。

案情透露:有关集团向两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来港的内地人士,先提供往亚洲地区的机票。

当该两名内地人士办妥登机手续进入香港国际机场禁区后,集团便会安排成员与他们调换登机证,让他们可登上前往芝加哥的「联合航空」航机,并同时向他们提供伪造美国护照。

至于该两名内地人士原本持有往亚洲区的机票则交回集团,而郑则负责将未用过的机票退回旅行社以领取退款。

廉署当时是在机场拘捕有关集团成员,并在「联合航空」的航机内拘捕该两名预备去芝加哥的内地人士。

郑在警诫下接受廉署问话时承认,每次协助集团处理未用的机票时收取二千元至三千元作为报酬。

有关罪行于去年三月一日至三日期间发生。

案件今日由大律师 Richard Donald 代表控方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区广锐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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