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诉总屋宇装备工程师疑贪污三百三十万元及行为失当

2002年3月28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四)落案起诉一名房屋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怀疑他于处理房屋委员会辖下多个屋苑的装备合约及监管工程时,收受贿款合共三百三十万元,以及涉嫌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陈裘大,五十七岁,将于 下星期二(二○○二年四月二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署提堂 。

房屋署较早时将有关案件转介廉署,并全力协助廉署进行调查。

陈被廉署控以共十六项收受贿赂及一项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

其中十四项控罪指陈收受及串谋收受多名房委会认可承建商及供应商合共三百一十六万元贿款,作为向他们提供协助的报酬。有关协助被指涉及与房委会及/或房署之间往来事务的办理及监管施工。

陈另被控以两项收受一名房委会供应商二十万元,作为就其儿子申请政府合约工程师职位一事提供协助的报酬。该两项为交替控罪。

另一项控罪指陈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涉嫌违反「普通法」。

该项控罪指陈身为房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就一项房委会建筑计划的窗口式冷气机装置工程,作出一连串刻意损害公众利益的作为。

上述控罪被指于九八年三月至二○○一年八月期间发生。

陈暂获廉署准以保释,以待下星期二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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