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通缉前银行总经理今午将由英国引渡返港
2002年5月1日
一名英国银行香港办事处的前总经理,涉嫌曾受贿共四百三十万港元,被廉政公署通缉多年后,终于自愿返港受审。该名前银行总经理由香港廉署人员陪同,今日 ( 星期三 ) 下午从英国被引渡抵港。
Peter Norman ELLIOTT ,五十岁, Standard Bank London Limited 香港办事处前总经理,于九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在英国被当地警方根据香港裁判官签发的手令,代廉署将其拘捕。
ELLIOTT 其后在 Bow Street Magistrates Court 提堂,接受引渡聆讯。
过去四年内,英国法庭举行过多次有关引渡 ELLIOTT 的聆讯,但有关聆讯于本年三月二十七日结束。
ELLIOTT 将被控以六项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收受利益罪名,将于 明日 ( 星期四 ) 上午九时三十分被带往东区裁判署 提堂。
控罪指 ELLIOTT 涉嫌收受共约四百三十万港元的贿款,以协助两间公司取得共约八千四百万美元 ( 相等于约六亿五千四百万港元 ) 的贷款或信贷。
ELLIOTT 于九六年七月十七日在香港被廉署拘捕。他其后获准保释外出,等候廉署进一步调查。同年十二月,他离开香港后并无回港。
Peter Norman ELLIOTT ,五十岁, Standard Bank London Limited 香港办事处前总经理,于九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在英国被当地警方根据香港裁判官签发的手令,代廉署将其拘捕。
ELLIOTT 其后在 Bow Street Magistrates Court 提堂,接受引渡聆讯。
过去四年内,英国法庭举行过多次有关引渡 ELLIOTT 的聆讯,但有关聆讯于本年三月二十七日结束。
ELLIOTT 将被控以六项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收受利益罪名,将于 明日 ( 星期四 ) 上午九时三十分被带往东区裁判署 提堂。
控罪指 ELLIOTT 涉嫌收受共约四百三十万港元的贿款,以协助两间公司取得共约八千四百万美元 ( 相等于约六亿五千四百万港元 ) 的贷款或信贷。
ELLIOTT 于九六年七月十七日在香港被廉署拘捕。他其后获准保释外出,等候廉署进一步调查。同年十二月,他离开香港后并无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