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营业经理非法收受回佣判囚十八个月
2002年5月24日
一名前营业经理在替两个「居者有其屋」屋苑采购总值六百万元门锁时,收取供应商贿赂以向其发出订单,较早时被廉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五 ) 被判入狱十八个月。
冼嘉亮,三十六岁,案发时受雇于精基贸易有限公司 ( 「精基」 ) ,今日被裁定一项串谋收受利益罪名成立。控罪指冼于一九九九至二○○○年期间,与程德宗串谋收受门锁供应梁维德二十七万七千四百四十元,作为代表「精基」向先卫建材有限公司 ( 「先卫」 ) 发出购货订单的报酬。程当时为冼的顾问。
区域法院法官赖磐德并下令被告将九万元贿款归还「精基」。
梁为「先卫」合伙人,较早时承认向冼行贿罪名,被判入狱九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经程介绍认识梁。
「精基」于九九年中获分判合约,负责为爱秩序湾及彩虹道两个「居屋」屋苑安装门锁。
被告及程邀请梁就两个工程递交报价单,并向梁索取贿款,作为向「精基」推荐「先卫」为门锁供应商的报酬。梁同意有关交易。
「精基」于九九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间向「先卫」发出两份购货订单,每张约值三百万元。梁并同意向被告及程支付合约总值的百份之四点五作「回佣」。
案情并透露,程于二○○○年六月九日指使梁将二十七万七千四百四十元存入其妻一名友人的银行户口。被告其后收取当中九万元作报酬。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John Marray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苏德添协助。
冼嘉亮,三十六岁,案发时受雇于精基贸易有限公司 ( 「精基」 ) ,今日被裁定一项串谋收受利益罪名成立。控罪指冼于一九九九至二○○○年期间,与程德宗串谋收受门锁供应梁维德二十七万七千四百四十元,作为代表「精基」向先卫建材有限公司 ( 「先卫」 ) 发出购货订单的报酬。程当时为冼的顾问。
区域法院法官赖磐德并下令被告将九万元贿款归还「精基」。
梁为「先卫」合伙人,较早时承认向冼行贿罪名,被判入狱九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经程介绍认识梁。
「精基」于九九年中获分判合约,负责为爱秩序湾及彩虹道两个「居屋」屋苑安装门锁。
被告及程邀请梁就两个工程递交报价单,并向梁索取贿款,作为向「精基」推荐「先卫」为门锁供应商的报酬。梁同意有关交易。
「精基」于九九年十一月至十二月期间向「先卫」发出两份购货订单,每张约值三百万元。梁并同意向被告及程支付合约总值的百份之四点五作「回佣」。
案情并透露,程于二○○○年六月九日指使梁将二十七万七千四百四十元存入其妻一名友人的银行户口。被告其后收取当中九万元作报酬。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John Marray 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苏德添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