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诉「港台」节目主任及其妻疑涉诈骗二十一万元

2002年6月3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一 ) 落案起诉香港电台 ( 「港台」 ) 一名节目主任及其妻子,怀疑在「港台」推行音乐资料电脑化的计划时,从中诈骗「港台」约二十一万元。

麦志坚,三十七岁,及其妻子苏咏琴,三十一岁,共被控以十二项罪名。两人将于 明日 ( 星期二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九龙城裁判署提堂 。

麦被控以共十一项控罪。其中五项涉及伪造账目,即指麦不诚实地捏改「港台」为会计用途而制备的记录,即用作处理支付给「港台」聘用的艺人或临时工作人员费用的记录。

麦被指在该等记录内作出虚假记项,表示多名人士曾为「港台」提供服务,并因此可获付合共一万八千六百九十二元。

麦另被控以五项欺诈罪名,即指其向「港台」虚假地表示多名人士曾为「港台」提供服务,并致使「港台」向该等人士支付合共二十二万八千九百四十九元的款项。

麦又被控以一项以欺骗手段从一名兼职资料输入员取得一笔一千二百七十四元的款项罪名。

苏咏琴则被控以一项欺诈罪名。她被指与麦志坚向「港台」虚假地表示一名兼职人员曾为「港台」提供服务,并诱使「港台」作出致使苏得益的作为,即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支付予该名兼职人员一笔七万六千八百五十七元的款项中,取得金钱。

上述涉嫌控罪于九九年三月至二○○○年十二月期间发生。

麦与苏两人暂获廉署准以保释,以待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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