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总节目主任涉公职人员行为不当案件九月预审

2002年7月12日

香港电台 ( 「港台」 ) 一名总节目主任,涉嫌在处理下属薪酬事宜时未有遵守指定程序,被廉署控以两项普通法中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今早(星期五)在九龙城法院提讯。

曾叶发,五十岁,否认控罪,案件押后至二○○二年九月二日作预审。裁判官祁士伟准许被告以一万元现金保释,并命被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曾被指控于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年十二月期间,在执行其公职期间或在涉及其公职的事情上行为失当,即蓄意、故意地作出构成罪行的行为:

- 未有遵守指定程序批准两名「港台」雇员加薪;

-指示其下属安排该项加薪时,虚假地把该笔增加的薪金当作是支付予该两名雇员的亲戚为名的特约工作人员 的款项来处理;及

-签署「港台」用作付款予特约工作人员的表格,促使款项存入有关雇员的亲戚的户口。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何伟万代表,廉署人员劳作圣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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