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业主立案法团前主席疑涉挑选工程承判商时串谋贪污

2002年8月5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一 ) 起诉一名住宅屋苑业主立案法团前任主席,控告他与另外两人涉嫌串谋向法团一名委员提供利益,致使该委员支持挑选某些承判商为该屋苑进行安装防火设备及翻新工程。

谭春明,五十五岁,油塘中心业主立案法团前主席,及另外两名人士,即刘耀华,三十八岁,无业,及蔡家诚,二十九岁,永顺专业顾问有限公司 ( 「永顺」 ) 股东兼董事,同被控一项串谋提供利益罪名。「永顺」为该住宅屋苑的维修顾问公司。

三名被告将于 周三 ( 八月七日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 提堂。

三名被告同被控一项串谋提供利益罪名,即串谋向油塘中心业主立案法团一名委员提供若干笔金钱,作为该委员在就该住宅屋苑的安装消防洒水器及/或拆除簷篷及/或翻新工程而挑选承判商时优待某些承判商的报酬。

刘另被控一项提供利益罪名,指他以相同理由向另一名法团委员提供九十万元和铝簷篷免费安装服务。

此外,三名被告亦被控以共三项交替控罪。

有关涉嫌控罪于去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间发生。

三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周三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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