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调查贪污案件拘捕男子今承认协助贩运毒品「冰」
2002年9月4日
廉署较早时调查一宗案件,有人涉嫌安排贩毒案件,让警方进行拘捕,其中怀疑涉及贪污。廉署于调查中揭发一名男子协助与教唆他人贩毒,其后向他提出起诉。该名男子今日 ( 星期三 ) 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承认控罪。
黎子其,三十岁,无业,承认一项于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协助与教唆黄志超及林云龙非法贩卖一公斤甲基安菲他命 ( 俗称「冰」 ) 。
高等法院暂委法官赖磐德将案件押后至明日宣判,并将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一九九九年年底,一名黄姓男子要求被告找一名「跑腿」运送毒品。
被告于是向其旧同事林云龙提出有关要求。林同意协助。
被告、林及黄于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会面。被告介绍两人认识,并称黄为「家荣」。
「家荣」要求林将一些毒品由渡船角带往上环信德中心,并答应给予林二千元作报酬。
同日约凌晨时份,被告与林乘计程车往渡船角,林于该处提取一购物袋,然后独自乘计程车往信德中心。
林根据「家荣」指示,于信德中心附近一间便利店等候有关人士来提取该购物袋。
二○○○年二月一日约凌晨一时,林于便利店外被警务人员拘捕,并从其身上搜获一个购物袋,内里载有大约九百三十克怀疑为「冰」的物品。
林其后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项贩毒罪名。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政府律师林嘉欣代表,廉署人员范势楚协助。
廉署仍在调查有关贪污指控。
黎子其,三十岁,无业,承认一项于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协助与教唆黄志超及林云龙非法贩卖一公斤甲基安菲他命 ( 俗称「冰」 ) 。
高等法院暂委法官赖磐德将案件押后至明日宣判,并将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一九九九年年底,一名黄姓男子要求被告找一名「跑腿」运送毒品。
被告于是向其旧同事林云龙提出有关要求。林同意协助。
被告、林及黄于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会面。被告介绍两人认识,并称黄为「家荣」。
「家荣」要求林将一些毒品由渡船角带往上环信德中心,并答应给予林二千元作报酬。
同日约凌晨时份,被告与林乘计程车往渡船角,林于该处提取一购物袋,然后独自乘计程车往信德中心。
林根据「家荣」指示,于信德中心附近一间便利店等候有关人士来提取该购物袋。
二○○○年二月一日约凌晨一时,林于便利店外被警务人员拘捕,并从其身上搜获一个购物袋,内里载有大约九百三十克怀疑为「冰」的物品。
林其后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项贩毒罪名。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政府律师林嘉欣代表,廉署人员范势楚协助。
廉署仍在调查有关贪污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