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协助安排贩毒案件让警方拘捕判囚十年
2002年9月5日
廉署较早时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怀疑有人涉嫌安排贩毒案件,让警方进行拘捕。其中一名被廉署拘捕的男子, 因协助毒品「拆家」安排他人运毒, 被控以协助与教唆他人贩毒。该名男子今日 ( 星期四 ) 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判入狱十年。
黎子其,三十岁,无业,昨日承认一项于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协助与教唆黄志超及林云龙非法贩卖一公斤甲基安菲他命 ( 俗称「冰」 ) 。
高等法院暂委法官赖磐德指有关毒品「拆家」故意安排运毒案件,让警方拘捕该名运送毒品的「跑腿」,目的是制造理由以求法庭宽减自己的刑期,而有关安排令该名「拆家」成功操纵司法制度。
法官并表示,虽然案中涉及的毒品并无流入市场,但教唆他人贩毒背后的目的却令人噁心。
法官指出判刑起点应为十八年,但考虑被告认罪及涉案毒品并非流入市场,故将刑期减至十年。
案情透露:一九九九年年底,一名黄姓男子要求被告找一名「跑腿」运送毒品。
被告于是向其旧同事林云龙提出有关要求。林同意协助。
被告、林及黄于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会面。被告介绍两人认识,并称黄为「家荣」。
「家荣」要求林将一些毒品由渡船角带往上环信德中心,并答应给予林二千元作报酬。
同日约零晨时份,被告与林乘计程车往渡船角,林于该处提取一购物袋,然后独自乘计程车往信德中心。
林根据「家荣」指示,于信德中心附近一间便利店等候有关人士来提取该购物袋。
二○○○年二月一日约零晨一时,林于便利店外被警务人员拘捕,并从其身上搜获一个购物袋,内里载有大约九百三十克怀疑为「冰」的物品。
林其后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项贩毒罪名。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政府律师林嘉欣代表,廉署人员范势楚协助。
廉署仍在调查有关贪污指控。
黎子其,三十岁,无业,昨日承认一项于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协助与教唆黄志超及林云龙非法贩卖一公斤甲基安菲他命 ( 俗称「冰」 ) 。
高等法院暂委法官赖磐德指有关毒品「拆家」故意安排运毒案件,让警方拘捕该名运送毒品的「跑腿」,目的是制造理由以求法庭宽减自己的刑期,而有关安排令该名「拆家」成功操纵司法制度。
法官并表示,虽然案中涉及的毒品并无流入市场,但教唆他人贩毒背后的目的却令人噁心。
法官指出判刑起点应为十八年,但考虑被告认罪及涉案毒品并非流入市场,故将刑期减至十年。
案情透露:一九九九年年底,一名黄姓男子要求被告找一名「跑腿」运送毒品。
被告于是向其旧同事林云龙提出有关要求。林同意协助。
被告、林及黄于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会面。被告介绍两人认识,并称黄为「家荣」。
「家荣」要求林将一些毒品由渡船角带往上环信德中心,并答应给予林二千元作报酬。
同日约零晨时份,被告与林乘计程车往渡船角,林于该处提取一购物袋,然后独自乘计程车往信德中心。
林根据「家荣」指示,于信德中心附近一间便利店等候有关人士来提取该购物袋。
二○○○年二月一日约零晨一时,林于便利店外被警务人员拘捕,并从其身上搜获一个购物袋,内里载有大约九百三十克怀疑为「冰」的物品。
林其后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项贩毒罪名。
控方今日由署理高级政府律师林嘉欣代表,廉署人员范势楚协助。
廉署仍在调查有关贪污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