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驻地盘工程师东涌站地盘监督桩柱工程时贪污及串谋诈骗判囚三年九个月
2002年9月6日
一名前任驻地盘工程师,在监督东涌站发展计划第二期四号地盘(「东涌站计划」)打桩工程时,收受承建商提供免费旅游及夜总会消遣等利益,及串谋诈骗参与隐瞒有桩柱出现问题,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五)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三年九个月。
利洪钧,四十六岁,曾受雇于茂盛(亚洲)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茂盛」),较早时被裁定共七项罪名成立,即一项串谋诈骗及六项收受利益。
暂委法官周燕珠宣判时称,被告作为驻地盘工程师不但未能有效监管有关工程,而且参与隐瞒地盘其中一支桩柱出现问题及其后曾作补救工程。
法官斥责被告罔顾公众安全,及违反雇主对他的信任。
法官续说,被告因收受利益而未能履行其职责,行为卑劣,而且有违专业精神,并连累其无辜的家人。
「东涌站计划」的发展商为 Tung Chung Station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
「东涌站计划」兴建七座住宅楼宇,其中四座的地基工程总承建商为预垒地基工程有限公司(「预垒」)。
该四座楼宇的其中三座之打桩工程分判予新利地基工程有限公司(「新利」),而钢筋扎笼工程则分判予雄昌工程公司(「雄昌」)。
「茂盛」负责监管「东涌站计划」的地基工程。
案情透露: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九八年五月期间,被告收受「预垒」、「雄昌」及「新利」的一名分判商提供的利益,作为被告代表「茂盛」监督三间公司的工程时,放宽监管及予以优待的报酬。
被告收受的利益包括多次免费到内地旅游、饮宴和夜总会消遣费用、舞小姐服务、国际直拨长途电话及漫游费用及泊车月费等。
被告亦与「预垒」前职员李巳兴、余俊文、高志广及其他人士串谋诈骗屋宇署及 Tung Chung Station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即不诚实地隐瞒其中一条钻孔桩在建造过程中曾经出现问题,导致该钻孔桩的结构实质地偏离所批准的图则,并隐瞒该钻孔桩曾进行补救工程。
李、余及高早前在区域法院因串谋在有关地盘建造短桩被判入狱。三人的刑期在律政司申请复核判刑后被加至两年至五年不等。
廉署因为接获由「茂盛」转介的贪污举报而调查有关案件,并获得「茂盛」就调查工作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麦伟德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梅达明协助。
利洪钧,四十六岁,曾受雇于茂盛(亚洲)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茂盛」),较早时被裁定共七项罪名成立,即一项串谋诈骗及六项收受利益。
暂委法官周燕珠宣判时称,被告作为驻地盘工程师不但未能有效监管有关工程,而且参与隐瞒地盘其中一支桩柱出现问题及其后曾作补救工程。
法官斥责被告罔顾公众安全,及违反雇主对他的信任。
法官续说,被告因收受利益而未能履行其职责,行为卑劣,而且有违专业精神,并连累其无辜的家人。
「东涌站计划」的发展商为 Tung Chung Station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
「东涌站计划」兴建七座住宅楼宇,其中四座的地基工程总承建商为预垒地基工程有限公司(「预垒」)。
该四座楼宇的其中三座之打桩工程分判予新利地基工程有限公司(「新利」),而钢筋扎笼工程则分判予雄昌工程公司(「雄昌」)。
「茂盛」负责监管「东涌站计划」的地基工程。
案情透露:一九九七年七月至九八年五月期间,被告收受「预垒」、「雄昌」及「新利」的一名分判商提供的利益,作为被告代表「茂盛」监督三间公司的工程时,放宽监管及予以优待的报酬。
被告收受的利益包括多次免费到内地旅游、饮宴和夜总会消遣费用、舞小姐服务、国际直拨长途电话及漫游费用及泊车月费等。
被告亦与「预垒」前职员李巳兴、余俊文、高志广及其他人士串谋诈骗屋宇署及 Tung Chung Station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即不诚实地隐瞒其中一条钻孔桩在建造过程中曾经出现问题,导致该钻孔桩的结构实质地偏离所批准的图则,并隐瞒该钻孔桩曾进行补救工程。
李、余及高早前在区域法院因串谋在有关地盘建造短桩被判入狱。三人的刑期在律政司申请复核判刑后被加至两年至五年不等。
廉署因为接获由「茂盛」转介的贪污举报而调查有关案件,并获得「茂盛」就调查工作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麦伟德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梅达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