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名食环署职员容许小贩轮扮「阻街」妨碍司法公正被判缓刑

2002年9月12日

十九名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现职小贩管理职级人员,容许小贩在观塘仁爱围轮流扮作「阻街」接受拘捕,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今日(星期四)在区域法院各被判处入狱,但获准缓刑。

被告包括两名高级小贩管理主任、四名小贩管理主任及十三名助理小贩管理主任,较早时被裁定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

高级小贩管理主任黄成炎(五十八岁)及杨考恒(五十三岁)被判入狱九个月,缓刑十二个月。四名小贩管理主任,即翁汉奎(五十岁)、邓伟强(五十岁)、叶汉武(四十七岁)及张添林(四十八岁),则须入狱六个月,亦获缓刑十二个月。

余下十三名助理小贩管理主任,包括董贵福(四十一岁)、刘广辉(三十四岁)、李国全(四十岁)、陈荣智(四十二岁)、陈浩光(三十八岁)、袁尹业(四十五岁)、甘淑芳(三十八岁)、张荣壮(四十七岁)、刘石平(五十三岁)、邹荣昌(三十七岁)、陈志诚(四十岁)、梁庆坤(四十八岁)及廖志昌(四十四岁),各被判入狱三个月,亦获缓刑十二个月。

暂委法官麦健涛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罪行不但损害司法公正,并且对法治造成不良影响。

法官同意,小贩在仁爱围轮流扮阻街的计谋,并非是被告所策动,而且并无证据显示他们涉及贪污。

法官续称,他又考虑到过去纪录显示被告有良好品格,而且工作勤奋,故此判处各人缓刑。

案发时,各被告隶属前市政总署观塘区小贩组。

廉署接获食环署转介投诉,怀疑有小贩管理职级人员收受仁爱围小贩提供贿赂,对阻街小贩没有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

廉署于调查有关案件期间,获食环署提供全力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Michael Delaney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邓培思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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