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技工向分判商收受贿赂讹称可获「宝翠园」工程合约判囚三十二个月
2002年10月3日
一名前技工,讹称可判授薄扶林「宝翠园」屋苑的维修工程合约,向分判商索取及收受贿赂,较早时被廉署拘控,今日(星期四)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三十二个月。
锺有福,三十九岁,曾受雇于信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德」),今日承认七项控罪,包括作为代理人索取及收受利益、诈骗及盗窃。
法官李唯治宣判时称,量刑起点为四年,但考虑被告认罪,故将刑期减至三十二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于 二 ○○一年邀请两名工程分判商,就「宝翠园」屋苑更换七千二百个变压器工程参与投标。被告当时受雇「信德」任「宝翠园」的维修技工。
被告向两名分判商索取「回佣」,分别以每更换一个变压器收取一元至两元,及有关工程合约总值四十一万七千六百的百分之一至五作计算。
另外,被告于二○○一年八月向其中一名分判商索取五万元,作为判授有关工程合约的报酬。被告其后向其收取二万五千元。
被告其后又要求该名分判商支付五万元,作为有关工程的「订金」,并收取一张相同款项的支票。
案情并透露,被告曾两次向另一名分判商获取五万元,讹称其中二万五千元为工程的「订金」,而其余二万五千元则为「信德」收取作为检查新变压器的费用。
「信德」证实有关更换变压器工程并不存在。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锺洪伟代表,廉署人员余汉杰协助。
锺有福,三十九岁,曾受雇于信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信德」),今日承认七项控罪,包括作为代理人索取及收受利益、诈骗及盗窃。
法官李唯治宣判时称,量刑起点为四年,但考虑被告认罪,故将刑期减至三十二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于 二 ○○一年邀请两名工程分判商,就「宝翠园」屋苑更换七千二百个变压器工程参与投标。被告当时受雇「信德」任「宝翠园」的维修技工。
被告向两名分判商索取「回佣」,分别以每更换一个变压器收取一元至两元,及有关工程合约总值四十一万七千六百的百分之一至五作计算。
另外,被告于二○○一年八月向其中一名分判商索取五万元,作为判授有关工程合约的报酬。被告其后向其收取二万五千元。
被告其后又要求该名分判商支付五万元,作为有关工程的「订金」,并收取一张相同款项的支票。
案情并透露,被告曾两次向另一名分判商获取五万元,讹称其中二万五千元为工程的「订金」,而其余二万五千元则为「信德」收取作为检查新变压器的费用。
「信德」证实有关更换变压器工程并不存在。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锺洪伟代表,廉署人员余汉杰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