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总节目主任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

2002年10月16日

香港电台 ( 「港台」 ) 一名总节目主任,容许虚假支付特约人员薪酬以安排雇员加薪,较早时被廉署控以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今日 ( 星期三 ) 在九龙城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曾叶发,五十岁,被裁定两项普通法中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四个月,缓刑两年。

裁判官黄崇厚指,被告刻意未有遵守员工加薪的指定程序,蓄意触犯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罪行,严重违反诚信及破坏公众对公务员的信任。

裁判官又称,量刑起点应为入狱六个月,但考虑被告无案底及无个人得益,故判予其缓刑。

曾被指于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年十二月期间,在执行其公职期间或在涉及其公职的事情上行为失当,即蓄意、故意地作出构成罪行的行为:

-未有遵守指定程序批准两名「港台」雇员加薪;

-指示其下属安排该项加薪时,虚假地把该笔增加的薪金当作是支付予该两名雇员的亲戚为名的特约工作人员 的款项来处理;及

-签署「港台」用作付款予特约工作人员的表格,促使款项存入有关雇员的亲戚的户口。

案情透露:该两名「港台」雇员结果额外获发薪金合共一万六千六百四十元。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 Peter Callaghan 代表,廉署人员劳作圣协助。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