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讹骗董事局抵押公司物业骗六千五百五十万元贷款罪名成立
2002年11月6日
一名女子及其弟,涉嫌隐瞒一间公司的董事局将公司物业抵押,及向银行讹称该项抵押已获公司批准,藉此向银行骗取六千五百五十万元贷款,较早时被廉署拘控,两人今日(星期三)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
被告黄晓穗,四十三岁,云慈慧海功德会有限公司(「云慈慧海」)股东,及其弟黄辉栋,三十二岁,商人,今日被陪审团裁定四项罪名成立,即两项欺诈、一项伪造及一项行使假文件。
暂委法官林溎峰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十一月二十日宣判,以待黄晓穗的背景及精神报告。两名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有关诈骗行为。
被告被控一项伪造「云慈慧海」会议及决议记录,及一项使用该等伪造文件罪名。该等文件涉及「云慈慧海」董事局有关九龙塘根德道的物业第一及第二按揭的会议纪录、股东的书面决议纪录及董事兼股东的声明。
余下两项控罪指被告以欺骗手段,促使新华银行 ( 「新华」 ) 签立两份按揭契约,抵押者为「云慈慧海」,贷款人分别为东荣有限公司 ( 「东荣」 ) 及嘉陵汽车 ( 中国 ) 有限公司 ( 「嘉陵」 ) 。有关契约签立日期为九九年三月一日,而「东荣」及「嘉陵」则由两名被告持有。
有关控罪于九九年二月至三月期间发生。
案情透露,「东荣」及「嘉陵」尚欠「新华」九千三百万元。
案件今日由大律师 Peter Callaghan 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员蔡树强协助。
被告黄晓穗,四十三岁,云慈慧海功德会有限公司(「云慈慧海」)股东,及其弟黄辉栋,三十二岁,商人,今日被陪审团裁定四项罪名成立,即两项欺诈、一项伪造及一项行使假文件。
暂委法官林溎峰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十一月二十日宣判,以待黄晓穗的背景及精神报告。两名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有关诈骗行为。
被告被控一项伪造「云慈慧海」会议及决议记录,及一项使用该等伪造文件罪名。该等文件涉及「云慈慧海」董事局有关九龙塘根德道的物业第一及第二按揭的会议纪录、股东的书面决议纪录及董事兼股东的声明。
余下两项控罪指被告以欺骗手段,促使新华银行 ( 「新华」 ) 签立两份按揭契约,抵押者为「云慈慧海」,贷款人分别为东荣有限公司 ( 「东荣」 ) 及嘉陵汽车 ( 中国 ) 有限公司 ( 「嘉陵」 ) 。有关契约签立日期为九九年三月一日,而「东荣」及「嘉陵」则由两名被告持有。
有关控罪于九九年二月至三月期间发生。
案情透露,「东荣」及「嘉陵」尚欠「新华」九千三百万元。
案件今日由大律师 Peter Callaghan 代表控方出庭,廉署人员蔡树强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