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署职员及分判商被控「香港仔队道」石棉板工程诈骗

2002年11月8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五 ) 落案起诉一名路政署职员及一名分判商,控告他们在「香港仔隧道」更换石棉板工程中涉嫌诈骗路政署,讹称已将损坏的石棉板更换,装上水泥纤维板。

陈永威,三十三岁,路政署一级监工,及邓德,五十一岁,德利公司 ( 「德利」 ) 东主,被控共四项罪名,即一项串谋诈骗及三项欺诈。两人将于下周一 ( 十一月十一日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德利」获分判合约,负责在「香港仔队道」将损坏的石棉板更换为水泥纤维板。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有路政署职员涉嫌贪污,容许「香港仔隧道」内进行不合规格工程。调查揭发涉嫌串谋诈骗及欺诈罪行。

廉署于今年六月在一项行动中拘捕两名被告。

其中一项控罪指陈及邓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路政署,即虚假地表示:

- 路政署在有关施工通知上列明的「香港仔隧道」更换板块的工程已经完满完成;及

- 需要发出额外施工通知紧急更换「香港仔隧道」内板块,而这工程已经完满完成。

两人亦涉嫌导致路政署支付更换有关工程的费用。

陈另被控一项欺诈罪名,指他涉嫌作出虚假申领逾时工作津贴。

邓亦被控两项欺诈罪名。控罪指他涉嫌虚假地向路政署表示,根据路政署所发出的施工通知,「香港仔隧道」北管及南管内必须更换的板块已经完全更换为水泥纤维板。

控罪指邓涉嫌诱使路政署证明有关工程已完成及为工程安排支付费用,意图诈骗。

有关涉嫌罪行于九七年十二月至去年三月期间发生。

被告暂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周一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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