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判商虚报工程申领款项诈骗建筑署判囚六个月
2002年11月12日
一名分判商,假称完成多项政府物业维修工程,诈骗建筑署发放工程款项,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二 ) 在区域法院被法官施允义判处入狱六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的虚报工程申领款项达数十万元。
杨国雄,四十二岁,阳达工程公司 ( 「阳达」 ) 东主,昨日承认一项诈骗建筑署罪名。
案情透露:新华工程公司 ( 「新华」 ) 及富威建筑有限公司 ( 「富威」 ) 获建筑署的定期保养承判商,即宏宗建筑有限公司 ( 「宏宗」 ) 及成义建筑有限公司 ( 「成义」 ) ,判授多项政府物业维修工程合约。
「阳达」获「新华」及「富威」分判合约,进行有关工程的物料测量工作。
杨于九九年一月一日至二○○○年十月十日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建筑署,即不诚实地讹称若干维修工程已如量数簿记项所述而进行。有关量数簿详细列出每项完工工程的数量。
被告又夸大量数簿的申领款额,并经「宏宗」或「成义」将这些量数簿呈交建筑署,作为获取支付工程款项的用途。
有关量数簿内夸大的数额由数百元至数十万元不等。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师黎剑华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邓绮玉协助。
案情透露,被告的虚报工程申领款项达数十万元。
杨国雄,四十二岁,阳达工程公司 ( 「阳达」 ) 东主,昨日承认一项诈骗建筑署罪名。
案情透露:新华工程公司 ( 「新华」 ) 及富威建筑有限公司 ( 「富威」 ) 获建筑署的定期保养承判商,即宏宗建筑有限公司 ( 「宏宗」 ) 及成义建筑有限公司 ( 「成义」 ) ,判授多项政府物业维修工程合约。
「阳达」获「新华」及「富威」分判合约,进行有关工程的物料测量工作。
杨于九九年一月一日至二○○○年十月十日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建筑署,即不诚实地讹称若干维修工程已如量数簿记项所述而进行。有关量数簿详细列出每项完工工程的数量。
被告又夸大量数簿的申领款额,并经「宏宗」或「成义」将这些量数簿呈交建筑署,作为获取支付工程款项的用途。
有关量数簿内夸大的数额由数百元至数十万元不等。
控方今日由政府律师黎剑华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邓绮玉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