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贩运海洛英罪成判囚八年半

2002年11月19日

一名警员因贩运海洛英,较早时被拘控,今日 ( 星期二 ) 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暂委法官彭伟昌判处入狱八年半。

梁俊文,三十三岁,今日被陪审团一致裁定一项贩运危险药物罪名成立。

廉署于去年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拘捕被告。

控罪指梁于二○○一年九月十日,在筲箕湾东喜道与望隆街交界,在一辆私家车内非法贩运危险药物,即九十七点一三克内含七十六点六三克海洛英盐酸盐的混合物。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万德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念恒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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