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判商行贿业主法团主席以获银禧花园升降机保养合约

2002年11月21日

一名承判商向沙田银禧花园业主立案法团主席提供免费中东旅游,以取得该屋苑的升降机保养合约,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四 ) 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余宝亮,五十五岁,宏照工程有限公司 ( 「宏照」 ) 股东兼董事,被裁定一项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b) 条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

裁判官陈仲衡将案件押后至本年十二月十日宣判,以待被告的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暂时获准以现金二万元保释外出。

案情透露,银禧花园业主立案法团于九八年底就升降机保养合约进行招标。「宏照」以非最低标价获取有关合约。

余于九九年一月一日至二月四日期间,向银禧花园业主立案法团主席廖韵儿提供利益,即支付两位「土耳其、希腊及埃及十三天游」的费用共三万九千八百八十元,作为她把总值约一百一十万元的电梯保养合约批给「宏照」的报酬。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杨国樑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慧儿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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