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当值工程师收贿助承判商竞投浅水湾屋苑维修工程判囚两年

2002年12月3日

一名物业管理公司前任当值工程师,收受约九万二千元贿款,以协助承判商出价竞投浅水湾两个屋苑的空调维修工程,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二 ) 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年。

伍荣新,三十九岁,曾受雇于浅水湾有限公司 ( 「浅水湾」 ) ,今日承认六项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九条罪名,即五项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一项提供利益罪名。

法官龙礼宣判时称,贪污罪行如癌症般蚕食社会,故必须判处被告即时入狱。

法官亦命令被告须将九万二千九百二十元贿款归还予前雇主。

案情透露,景汇空调工程维修有限公司 ( 「景汇」 ) 东主于九九年就竞投浅水湾花园大厦及影湾园两个屋苑的维修工程接触被告。

该名店东并提议给予被告「浅水湾」批出工程作价的百分之十作为报酬。

九九年十二月至去年一月期间,被告先后四次收受该名东主共九万二千九百二十元,以取得「景汇」的报价。期间「浅水湾」批出三十五份总值一百八十万元的工程合约予「景汇」。

案情并透露,被告于期间提供一万五千元予「浅水湾」另一名值勤工程师,作为该名工程师隐瞒被告与「景汇」的贪污勾当的报酬。

案情又透露,另一名承判商「富威工程公司」 ( 「富威」 ) 的东主于二○○○年初向被告提出相同要求,提议将「浅水湾」批予「富威」的维修工程合约作价的百分之十给予被告作为报酬。被告同意有关勾当。

二○○○年二月至七月期间,「浅水湾」批出三项总值约十九万一千八百元的维修工程合约予「富威」。但「富威」东主并无如约支付被告有关贿款。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林少明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廖富荣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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