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诉三人疑涉建筑署工程诈骗案

2003年1月28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二 ) 落案起诉两名政府雇员及一名公司董事,控告他们涉嫌串谋诈骗建筑署,企图致使该署向有关公司批出屯门公园爬虫馆的更换天花工程,有关工程价值二十一万元。

林锦隆,四十六岁,建筑署高级物业事务主任;李醒鸿,四十五岁,屋宇署结构工程师;及陈伟雄,四十岁,添威建筑及顾问有限公司 ( 「添威」 ) 董事,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建筑署罪名。各被告将于 明日 ( 星期三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屯门裁判法院 提堂。

控罪指各被告于二○○一年十一月五日至十二月十五日期间,与其他人士就屯门公园爬虫馆内的更换天花工程串谋诈骗建筑署。

被告涉嫌虚假地表示:

- 五间公司就有关工程所递交的报价单 ( 共称为虚假报价单 ) 是与「添威」的报价单真正互相竞争的;及

- 「添威」为有关工程所交的报价 ( 比虚假报价单的报价为低 ) ,是透过竞争过程而得的,它是与虚假报价单分开预备及与它们无关的。

各被告涉嫌企图致使建筑署受诈骗而把合约给予「添威」进行有关更换工程。但在合约未批出前,该工程已被撤回。

廉署早前接获有关政府维修工程的贪污举报,遂展开调查,并揭发本案。

各被告暂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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