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证券投资公司前副总裁疑索贿二百万元助收购上市公司

2003年2月20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四 ) 落案起诉一名证券投资公司前副总裁,控告他涉嫌索取二百万元,以协助一间投资管理公司收购一间上市公司。

麦兆麒案发时受雇于摩根士丹利添惠亚洲有限公司。他被控两项索取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1)(a) 条,并将于明日 ( 星期五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麦先后向一名投资管理公司董事索取约二百万元,作为麦向该名董事介绍若干名持有中华汽车有限公司

( 「中巴」 ) 股份的客户,以利便「时亚投资有限公司」 ( 「时亚」 ) 收购「中巴」的报酬。

当时,有关投资管理公司代表「时亚」收购「中巴」。

有关涉嫌控罪于去年四月二十九日至五月三日期间发生。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经调查后于去年十月拘捕被告。

被告暂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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