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前职员受贿预留航机货位判囚两年八个月

2003年2月21日

一名航空公司前雇员,收受两间货运公司贿款合共三十四万元,以预留航机上的货位,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五 ) 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年零八个月。

郑创盛,四十一岁,澳洲航空公司 ( 「澳航」 ) 之 Qantas Freight Hong Kong 前任高级货运主任,较早时承认五项罪名,即两项收受利益、两项串谋收受利益,及一项串谋使用文件意图欺骗雇主。

法庭下令被告其余的四项贪污及一项串谋控罪纪录在案。

法官施允义宣判时谴责被告因贪心而触犯贪污罪行,并称判刑时已考虑被告认罪及其背景报告。

案情透露:郑受雇于 Qantas Freight 期间负责处理货运公司预订货位事宜。

一九九七年七月,飞羚运通 ( 香港 ) 有限公司 ( 「飞羚」 ) 透过建成船务有限公司 ( 「建成」 ) 向 Qantas Freight 购买货位。

「建成」提议将边际利润的百分之四十给予郑,以获其协助为「飞羚」预留定额的货位。

九七年九月至十月期间,郑分别两次收受「建成」提供一笔二千元至三千元的款项,及另一笔八千元款项,作为于预留货位时给予「建成」优待的报酬。

「飞羚」自九九年四月开始直接向 Qantas Freight 订购货位。

「飞羚」一位职员建议向郑每月提供一笔贿款,以获分配额外货位。

被告同意有关交易。自九九年六月,「飞羚」每月将八千元存入郑的银行户口。被告其后要求将贿款增加至每月一万元。

九九年六月至去年五月期间,郑先后收受「飞羚」合共三十三万元贿款。

案情并透露,郑曾与该名「飞羚」职员串谋使用一张有关运送货物收费的虚假发票,意图误导「澳航」,令

「澳航」蒙受损失合共五万五千二百八十四元。

案件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李运腾代表控方,廉署人员黄国强协助。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