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两人疑提供九十五万元贿款以在庙宇维修工程获优待
2003年2月24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一)落案起诉一名华人庙宇委员会成员及一名建筑公司董事,控告他们涉嫌提供贿赂合共九十五万元,以在庙宇及坟场维修工程中获得优待。
胡咏纪,六十四岁,华人庙宇委员会成员,及刘东驰,四十三岁,伟成建筑有限公司(「伟成」)董事,同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b) 条。被告将于明日 ( 星期二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伟成」是华人庙宇委员会及华人永远坟场委员会的维修工程的承办商。
控罪指胡及刘于二○○○年九月四日至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向八个慈善团体的代理人,即民政事务局辖下的「信讬基金、庙宇及坟场组」执行秘书谭乃炎,提供合共九十五万元。
该等慈善团体为华人庙宇委员会、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蒲鲁贤慈善信讬基金委员会、葛量洪奖学金委员会、李宝椿慈善信讬基金委员会、柏立基爵士信讬基金委员会、尤德爵士纪念基金信讬委员会及卫奕信勳爵联合世界书院奖学金基金理事会(统称「雇主」)。
有关涉嫌贿款是作为谭在与其雇主的业务上,对胡、刘、「伟成」、长庆苑工艺制品厂,及广州市成就建材贸易行予以或曾经予以优待的报酬。
廉署于去年五月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拘捕两名被告。
两名被告暂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胡咏纪,六十四岁,华人庙宇委员会成员,及刘东驰,四十三岁,伟成建筑有限公司(「伟成」)董事,同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 9(2)(b) 条。被告将于明日 ( 星期二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伟成」是华人庙宇委员会及华人永远坟场委员会的维修工程的承办商。
控罪指胡及刘于二○○○年九月四日至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向八个慈善团体的代理人,即民政事务局辖下的「信讬基金、庙宇及坟场组」执行秘书谭乃炎,提供合共九十五万元。
该等慈善团体为华人庙宇委员会、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蒲鲁贤慈善信讬基金委员会、葛量洪奖学金委员会、李宝椿慈善信讬基金委员会、柏立基爵士信讬基金委员会、尤德爵士纪念基金信讬委员会及卫奕信勳爵联合世界书院奖学金基金理事会(统称「雇主」)。
有关涉嫌贿款是作为谭在与其雇主的业务上,对胡、刘、「伟成」、长庆苑工艺制品厂,及广州市成就建材贸易行予以或曾经予以优待的报酬。
廉署于去年五月调查一宗贪污案件时拘捕两名被告。
两名被告暂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