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职员及两名公司东主以假报价单投标园艺货品诈骗政府被判囚
2003年3月5日
一名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康文署」 ) 职员及另外两名公司东主,为东区采购园艺货品的招标中提交虚假报价单,串谋诈骗政府,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三 ) 在东区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囚。
李国强,四十六岁,「康文署」二级康乐事务主任,被判入狱八个月。同案另外两名被告,即李国基,四十二岁,及刘敏仪,三十六岁,同为五间贸易或工程公司东主,分别被判入狱八个月及二十四个星期。
李国基及刘敏仪较早时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而李国强则于审讯后被裁定同一罪名成立。
裁判官吴承威宣判时称,李国基为案中主谋,而有关诈骗勾当损害市民对政府招标制度的信心。
裁判官续称,身为公务员的李国强亦破坏了政府对他的信任。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称李国强涉嫌收受利益,以洩露机密的招标资料。调查揭发有关串谋诈骗罪行。
案发时,李国强负责代前市政总署购置园艺货品。市政总署的功能自二○○○年一月起由「康文署」接替。
案情透露:三名被告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一日至二○○○年四月三十日期间串谋诈骗政府,即不诚实地致使:
- 李国强邀请李国基及刘敏仪操控之五间公司提供供应园艺货品的报价单;
- 李国基及刘敏仪提供虚假的报价单;及
- 前市政总署及「康文署」批出总值超过十三万元的购置园艺货品合约予上述其中一间公司。
有关园艺货品包括篱笆及其他配件。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覃民辉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苏溢强协助。
李国强,四十六岁,「康文署」二级康乐事务主任,被判入狱八个月。同案另外两名被告,即李国基,四十二岁,及刘敏仪,三十六岁,同为五间贸易或工程公司东主,分别被判入狱八个月及二十四个星期。
李国基及刘敏仪较早时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而李国强则于审讯后被裁定同一罪名成立。
裁判官吴承威宣判时称,李国基为案中主谋,而有关诈骗勾当损害市民对政府招标制度的信心。
裁判官续称,身为公务员的李国强亦破坏了政府对他的信任。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指称李国强涉嫌收受利益,以洩露机密的招标资料。调查揭发有关串谋诈骗罪行。
案发时,李国强负责代前市政总署购置园艺货品。市政总署的功能自二○○○年一月起由「康文署」接替。
案情透露:三名被告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一日至二○○○年四月三十日期间串谋诈骗政府,即不诚实地致使:
- 李国强邀请李国基及刘敏仪操控之五间公司提供供应园艺货品的报价单;
- 李国基及刘敏仪提供虚假的报价单;及
- 前市政总署及「康文署」批出总值超过十三万元的购置园艺货品合约予上述其中一间公司。
有关园艺货品包括篱笆及其他配件。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覃民辉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苏溢强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