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夜总会部长收受利益套取顾客信用卡资料制假卡判囚十五个月
2003年3月7日
一名夜总会的前任部长,收受金钱利益,为假卡集团在夜总会套取顾客的信用卡资料,以制造假信用卡,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五 ) 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十五个月。
案情透露,有关假信用卡被人在比利时、法国及德国用作购物,令到三间本地银行损失合共约三十万元。
陈文光,三十一岁,曾受雇于今日杜老志夜总会 ( 「杜老志」 ) ,较早时承认两项罪名,即一项收受利益及一项管有用作制造虚假文书的设备。
裁判官杜大卫指责被告所犯属严重罪行,但鉴于他认罪,并无犯案纪录,加上向廉署提供协助,因此刑期由现时的二十四个月减至十五个月。
案情透露:去年十一月,被告的朋友接触被告,要求他套取信用卡资料,并建议给予被告三百元至五百元作为套取每套信用卡资料的报酬。
被告同意有关建议。他于去年十一月多次使用由朋友提供的磁码转换机,套取多名顾客的信用卡资料,其后将该部磁码转换机交还朋友。
被告在警诫下接受廉署人员问话,承认在「杜老志」处理顾客使用信用卡结账时,利用有关磁码转换机套取了六套信用卡资料。该名朋友其后给他二千元作为报酬。
被告知悉被套取的信用卡资料,会用作制造假信用卡。
「杜老志」管理层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给予全力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张耀其代表出庭。
案情透露,有关假信用卡被人在比利时、法国及德国用作购物,令到三间本地银行损失合共约三十万元。
陈文光,三十一岁,曾受雇于今日杜老志夜总会 ( 「杜老志」 ) ,较早时承认两项罪名,即一项收受利益及一项管有用作制造虚假文书的设备。
裁判官杜大卫指责被告所犯属严重罪行,但鉴于他认罪,并无犯案纪录,加上向廉署提供协助,因此刑期由现时的二十四个月减至十五个月。
案情透露:去年十一月,被告的朋友接触被告,要求他套取信用卡资料,并建议给予被告三百元至五百元作为套取每套信用卡资料的报酬。
被告同意有关建议。他于去年十一月多次使用由朋友提供的磁码转换机,套取多名顾客的信用卡资料,其后将该部磁码转换机交还朋友。
被告在警诫下接受廉署人员问话,承认在「杜老志」处理顾客使用信用卡结账时,利用有关磁码转换机套取了六套信用卡资料。该名朋友其后给他二千元作为报酬。
被告知悉被套取的信用卡资料,会用作制造假信用卡。
「杜老志」管理层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给予全力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张耀其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