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教育集团前股东夫妇涉嫌诈骗五千三百万元银行贷款今提堂
2003年4月2日
两名私营教育集团前股东,涉嫌向银行讹称进行商业计划,诈骗贷款共五千三百万元,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三)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周吉夫,四十六岁,及其妻张英群,四十二岁,同为优质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优质教育」)前股东,被控共四项以欺骗手段在银行纪录内促致记项罪名。
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杜大卫将案件押后至本月二十二日,被告届时在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有关涉嫌欺诈罪行。
控罪指周及张涉嫌不诚实地以欺骗手段,促致在渣打银行、华比富通银行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纪录内记入记项,即将共五千三百二十万元的款项存入「优质教育」或周的户口内。
被告涉嫌虚假地表示 Central Light Investment Limited ( 「 Central Light 」 ) 已从西非企业有限公司 ( 「西非企业」 ) 及 Harry G Henneman 收取作为「发展费」及「佣金」的款项,而这些「发展费」及「佣金」据称是由一些海外大学支付予「西非企业」及 Henneman 。
廉署调查显示,「 Central Light 」涉嫌是「优质教育」属下一间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而「西非企业」为一间成衣公司,并由周的妹妹控制。
有关涉嫌罪行于二○○○年六月一日至七日期间发生。
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五万元保释,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刘伟娟代表出庭。
周吉夫,四十六岁,及其妻张英群,四十二岁,同为优质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优质教育」)前股东,被控共四项以欺骗手段在银行纪录内促致记项罪名。
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杜大卫将案件押后至本月二十二日,被告届时在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其后揭发有关涉嫌欺诈罪行。
控罪指周及张涉嫌不诚实地以欺骗手段,促致在渣打银行、华比富通银行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纪录内记入记项,即将共五千三百二十万元的款项存入「优质教育」或周的户口内。
被告涉嫌虚假地表示 Central Light Investment Limited ( 「 Central Light 」 ) 已从西非企业有限公司 ( 「西非企业」 ) 及 Harry G Henneman 收取作为「发展费」及「佣金」的款项,而这些「发展费」及「佣金」据称是由一些海外大学支付予「西非企业」及 Henneman 。
廉署调查显示,「 Central Light 」涉嫌是「优质教育」属下一间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而「西非企业」为一间成衣公司,并由周的妹妹控制。
有关涉嫌罪行于二○○○年六月一日至七日期间发生。
被告各获准以现金五万元保释,并受命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刘伟娟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