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年青人厌弃贪污 廉署致力培育新一代

2003年4月17日

廉政专员李少光在廉政公署网页撰文时指出,廉署去年民意调查显示,本港十五岁至二十四岁的青年人对贪污的容忍度相当低,而过去三年,廉署起诉的一千六百多名人士中,二十五岁或以下的被告仅占百分之六。

不过,李氏称,在芸芸个案中,确有一些入世未深的青年人误堕贪污陷阱。不过,亦有不少年青人不仅廉洁自持,而且勇于举报贪污,年前一宗涉及公司主管试图行贿一名年青下属的案件便是其中的例子。

李氏在廉署网站最新一期的《专员随笔》中建议年青人处理道德难题或贪污诱惑时,可参考「三思」模式:「法、规、情」的测试。

李氏说,法者即是有否抵触《防止贿赂条例》或其他法例;规者即是有否违反有关规则,如公司纪律守则或专业守则等;最后就是考虑及坚持个人的价值观。

他指出,七百多名来自香港、内地、澳门及新加坡的大学生参与上月举行的「诚信企管新一代」青年高峰会议,他们都希望社会能保持廉洁公平。

李氏强调,向青少年推行防贪教育是廉署既定的承诺和政策。在资源紧绌的大环境下,廉署会不断探讨更有效益方式,以及尽量善用社会资源。

近年,廉署与大专院校、青年团体及社区组织积极合作,向青年人推行防贪教育。他又指出,最近一间连锁快餐店自发地举办儿童廉洁标语比赛,令他感到十分鼓舞。

李氏题为「培育青年诚信廉政薪火相传」的网上文章全文,今日 ( 星期四 ) 已上载廉署官方网页

( http://www.icac.org.hk ) 让公众人士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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