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酒牌局前主席疑涉处理酒牌申请时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2003年4月28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一)落案起诉酒牌局前主席黄汉清,控告他于处理酒牌申请时,涉嫌身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黄,五十岁,现为湾仔区区议员及现职成本工程师,被控一项违反《普通法》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将于明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西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举报,遂展开调查,并揭发有关涉嫌罪行。

控罪指黄于二○○○年一月至二○○一年十二月期间,身为酒牌局主席,在执行公职时涉嫌故意及蓄意作出以下构成罪行的不当行为:

- 与酒牌申请人在召开酒牌局会议前进行讨论,而有关申请人的酒牌申请将会在酒牌局会议中接受审查;

- 促使酒牌申请人相信,如果余美莲获延聘为他们的法律代表,将会有利于他们的酒牌申请;

- 不当地向余提供属机密性质的酒牌局内部文件;及

- 未有退出酒牌局审批有关酒牌申请的决策过程,而余为该等酒牌申请人的法律代表。

黄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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