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成功追讨被廉署通缉前警长四百万元资产
2003年6月3日
律政司较早时代表廉政公署提出民事诉讼,为香港政府成功追讨前警长张荣树合共约四百万港元的资产。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任懿君于本年三月十二日颁令,张荣树须归还及支付政府他所持有的资产,包括多笔银行存款连积存利息合共至少四十万零二千美元 ( 约三百一十三万五千港元 ) 及七十八万港元,及于一九七六年估计约值三万八千港元的珠宝。
该等资产相信是张于服务警队期间利用贪污手法而获取。
律政司早前提出民事诉讼,向张荣树及多名被张利用其名义持有有关资产的人士追讨张的资产,法官其后颁布上述指令。
廉政公署发言人表示:「案件显示廉署锲而不舍,决心打击贪污,并会透过合法途径追讨贪污得来的财富。」
张荣树,现年七十六岁,于七五年初因涉嫌贪污而成为廉署调查的目标人物。
前警司葛柏于七五年因涉嫌贪污接受审讯时,控方证人韩德及郑汉权曾指称,张驻守湾仔警署刑事侦缉科期间与葛柏曾进行贪污勾当。
张曾在警队服务二十二年,于七三年申请提早退休,七四年三月五日离港前往台湾。
廉署调查发现,张截至七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管有超过三百一十八万港元的资产,超过其官职收入。
七五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间,廉署根据《防止贿赂条例》成功冻结相信由张管有的多个银行户口。
法庭于七六年二月四日发出通缉张的手令。张涉嫌拥有与其官职收入不相称的财产,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 10(1)(b) 条,目前仍被廉署通缉。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任懿君于本年三月十二日颁令,张荣树须归还及支付政府他所持有的资产,包括多笔银行存款连积存利息合共至少四十万零二千美元 ( 约三百一十三万五千港元 ) 及七十八万港元,及于一九七六年估计约值三万八千港元的珠宝。
该等资产相信是张于服务警队期间利用贪污手法而获取。
律政司早前提出民事诉讼,向张荣树及多名被张利用其名义持有有关资产的人士追讨张的资产,法官其后颁布上述指令。
廉政公署发言人表示:「案件显示廉署锲而不舍,决心打击贪污,并会透过合法途径追讨贪污得来的财富。」
张荣树,现年七十六岁,于七五年初因涉嫌贪污而成为廉署调查的目标人物。
前警司葛柏于七五年因涉嫌贪污接受审讯时,控方证人韩德及郑汉权曾指称,张驻守湾仔警署刑事侦缉科期间与葛柏曾进行贪污勾当。
张曾在警队服务二十二年,于七三年申请提早退休,七四年三月五日离港前往台湾。
廉署调查发现,张截至七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管有超过三百一十八万港元的资产,超过其官职收入。
七五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间,廉署根据《防止贿赂条例》成功冻结相信由张管有的多个银行户口。
法庭于七六年二月四日发出通缉张的手令。张涉嫌拥有与其官职收入不相称的财产,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 10(1)(b) 条,目前仍被廉署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