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邀请社区团体申请资助举办「共融互助倡廉洁」活动

2003年6月7日

廉政公署为鼓励社区组织参与倡廉工作而设立的「社区参与计划」,今年续以「 共融互助倡廉洁」为主题,供有关团体申请资助为新来港定居人士筹办各类型的倡廉活动。

廉署发言人表示:「廉署自一九八八年起推出『社区参与计划』,透过拨款予社区组织, 让他们举办各种形式 的 活动,藉此宣传贪污的祸害,并推广廉洁、公平、诚信等信念。」

本年度「社区参与计划」的拨款总额约八万元,每项 活动资助最高为五千元。

发言人补充:「除拨款资助外,廉署社区关系处人员亦会为成功获得资助的团体提供意见和技术支援,包括 提供视听器材、展览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肃贪倡廉的资料及刊物。」

拨款申请 将由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市民谘询委员会辖下的传播媒介及教育小组委员会负责审批。

「社区参与计划」的活动可以不同形式举行,包括座谈会、 「领袖训练」计划、资料展览、工作坊或比赛等。

有意申请资助的团体,可向廉政公署辖下各分区办事处索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截止申请日期为七月廿八日 ( 星期一 ) 。查询详情可致电 2158 5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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