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佣诬告警务人员妨碍司法公正被判刑
2003年6月10日
一名菲籍女佣,捏造贪污举报诬告两名警务人员,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 ( 星期二 ) 在西区裁判法院被判刑。
Jo-Ann Ubaldo VILLALON ,二十六岁,承认一项作出可导致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名成立。
裁判官阮伟明判被告入狱两个月,缓刑十二个月。
案情透露:去年九月二十二日,被告向雇主讹称她及另外两名朋友较早时在葵芳地铁站内被两名军装警员截查。
被告假称,两名警务人员在查阅她们的身份证后,指控她们从事兼职工作,并向被告索取一千元作为不对她们采取行动的报酬。
被告又假称,她将一张五百元钞票给予其中一名警务人员后,她们始获准离开现场。
被告的雇主听被告讲述事件后,立即向西区警署报案。
两名警务人员其后须接受刑事调查。案件其后转介廉署跟进。
在接受廉署人员问话时,被告坚持对两名警务人员的指控。
廉署调查发现,该两名警务人员当日只要求被告及其朋友出示身份证以作检查。他们从未有向被告索取或收受任何金钱,而当日亦已适当地执行其职务。
廉署人员其后再向被告进行问话。被告在警诫下接受问话时承认,她因为遗失雇主给她的五百元「家用」,不知如何向雇主解释,故捏造指控诬告该两名警务人员。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谭民辉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何志文协助。
Jo-Ann Ubaldo VILLALON ,二十六岁,承认一项作出可导致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名成立。
裁判官阮伟明判被告入狱两个月,缓刑十二个月。
案情透露:去年九月二十二日,被告向雇主讹称她及另外两名朋友较早时在葵芳地铁站内被两名军装警员截查。
被告假称,两名警务人员在查阅她们的身份证后,指控她们从事兼职工作,并向被告索取一千元作为不对她们采取行动的报酬。
被告又假称,她将一张五百元钞票给予其中一名警务人员后,她们始获准离开现场。
被告的雇主听被告讲述事件后,立即向西区警署报案。
两名警务人员其后须接受刑事调查。案件其后转介廉署跟进。
在接受廉署人员问话时,被告坚持对两名警务人员的指控。
廉署调查发现,该两名警务人员当日只要求被告及其朋友出示身份证以作检查。他们从未有向被告索取或收受任何金钱,而当日亦已适当地执行其职务。
廉署人员其后再向被告进行问话。被告在警诫下接受问话时承认,她因为遗失雇主给她的五百元「家用」,不知如何向雇主解释,故捏造指控诬告该两名警务人员。
控方今日由高级政府律师谭民辉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何志文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