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诉男子涉嫌冒警以欺骗金钱今提堂
2003年7月12日
廉政公署今日(星期六)落案起诉一名运输工人,控告他冒充高级督察,以向一名二手流动电话经销商人诈骗金钱。被告今日于北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池家雄,三十五岁,被控一项假冒公职人员,及一项伪造虚假文书罪名。
池及同案被告陈珮诗,二十六岁,另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控罪指池及陈串谋欺诈王福生,指警方已拘捕陈,并在她身上检获五部手提电话。
廉署调查显示,有关的警方执法行动其实从未发生。
陈另被控以一项盗窃三部属于其雇主的流动电话,一项管有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控罪指陈涉嫌以该等虚假文书求职。
有关涉嫌控罪于二○○一年十二月至二○○三年二月期间发生。
此外,另一名女子亦涉嫌与本案有关被廉署分案起诉。被告林婉玲,二十七岁,被控两项盗窃属于其雇主的款项,合共三万六千二百二十二元。
王福生为一名二手流动电话经销商人,而陈及林于涉嫌控罪发生期间受雇于王。
裁判官邓立泰准三人暂时毋须答辩,并将案押后至七月二十八日于荃湾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较早前接获贪污举报,指称一名高级督察涉嫌收受一名二手流动电话经销商利益,以提供警方巡查行动的资料,遂展开调查。
调查揭发池涉嫌透过上述勾当向王诈骗金钱。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润田代表出庭。
池家雄,三十五岁,被控一项假冒公职人员,及一项伪造虚假文书罪名。
池及同案被告陈珮诗,二十六岁,另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控罪指池及陈串谋欺诈王福生,指警方已拘捕陈,并在她身上检获五部手提电话。
廉署调查显示,有关的警方执法行动其实从未发生。
陈另被控以一项盗窃三部属于其雇主的流动电话,一项管有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控罪指陈涉嫌以该等虚假文书求职。
有关涉嫌控罪于二○○一年十二月至二○○三年二月期间发生。
此外,另一名女子亦涉嫌与本案有关被廉署分案起诉。被告林婉玲,二十七岁,被控两项盗窃属于其雇主的款项,合共三万六千二百二十二元。
王福生为一名二手流动电话经销商人,而陈及林于涉嫌控罪发生期间受雇于王。
裁判官邓立泰准三人暂时毋须答辩,并将案押后至七月二十八日于荃湾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较早前接获贪污举报,指称一名高级督察涉嫌收受一名二手流动电话经销商利益,以提供警方巡查行动的资料,遂展开调查。
调查揭发池涉嫌透过上述勾当向王诈骗金钱。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润田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