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男子涉嫌谋杀八十亿元私烟案证人今提堂

2003年8月7日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男子,控告他涉嫌在一宗怀疑涉及贪污的八十亿元走私香烟案件中谋杀一名廉署证人。被告于今 ( 星期四 ) 晨被带往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郑会耀,四十岁,昨日由内地被送回港。廉署人员获广东省公安厅国际刑警广东联络处及香港警务处联络事务科的协助,随即在落马州管制站拘捕郑。

郑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串谋谋杀及一项串谋妨碍司法公正。

被告今日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李慧思将案件押后至本年九月四日再提堂,并将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其中一项控罪指郑与其他人士串谋、同谋及议同在新加坡谋杀徐道仁。

另一项控罪指郑与其他人士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即阻止徐道仁于庄泽润、田秀光及杨金辉在香港进行的审讯中作证人。

有关涉嫌控罪于一九九四年八月一日至一九九五年四月一日期间发生。

控方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黎恩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陈国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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