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区议员诈骗区议会款项罪成候判

2003年9月6日

一名葵青区议会议员,声称举办多项地区活动,向葵青区议会虚假申领有关活动的开支,较早时被廉政公署拘控,今日(星期六)在荃湾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赵华胜,五十五岁,被裁定八项伪造帐目罪名成立。

裁判官李家齐将案件押后至九月二十二日宣判,以待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廉署较早前接获贪污举报,指称赵涉嫌滥用职权,向葵青区议会虚假申领津贴款项,遂展开调查。

案情透露:二○○○年八月至二○○一年八月期间,赵声称曾举办多个地区活动,先后向葵青区议会提供多项虚假资料,藉以申领举办有关活动的开支。

这些资料虚假地显示,开支是举办有关活动所招致,并声称该等活动分别由青衣健康舞蹈协会、青衣北居民协会、葵青区公民教育委员会、葵青区议会规划及环境保护工作小组,及葵青区议会房屋事务委员会的居屋/房协/租置屋工作关注组辖下工作小组筹办。

案情透露,被告所声称曾进行的活动,有部份从没有举行。

案情并透露:赵于案发期间向区议会虚假申领近五万元的款项。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水佳丽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李慧儿协助。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