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诉两人涉嫌于索罟湾村代表选举触犯有关投票罪行
2003年9月10日
廉政公署今日 ( 星期三 ) 落案起诉两名二○○三年村代表选举的登记选民,控告他们涉嫌在索罟湾村代表选举中触犯有关投票罪行。
黎伟锋,五十八岁,及黎有发,三十九岁,各被控一项作出关于在选举中投票的舞弊行为罪名,涉嫌违反《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第 16(1)(b)(i) 条。
两名被告暂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 ( 星期四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分案提堂。
控罪指被告于二○○三年索罟湾村代表选举 ( 居民代表 ) 中作出舞弊行为,即向选举事务主任提供明知属虚假达关键程度的资料,并于本年七月十九日在有关村代表选举中投票。
被告涉嫌在村代表选举 ( 居民代表 ) 选民登记申请表的声明中提供虚假资料,讹称:
- 他们的主要地址是在南丫岛索罟湾的居所;
- 上述主要地址是他们在香港的唯一或主要居所;及
- 被告在申请之前的三年内一直是索罟湾的居民,并符合登记成为现有乡村选民的资格。
黎伟锋,五十八岁,及黎有发,三十九岁,各被控一项作出关于在选举中投票的舞弊行为罪名,涉嫌违反《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条例》第 16(1)(b)(i) 条。
两名被告暂获廉署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明日 ( 星期四 )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东区裁判法院分案提堂。
控罪指被告于二○○三年索罟湾村代表选举 ( 居民代表 ) 中作出舞弊行为,即向选举事务主任提供明知属虚假达关键程度的资料,并于本年七月十九日在有关村代表选举中投票。
被告涉嫌在村代表选举 ( 居民代表 ) 选民登记申请表的声明中提供虚假资料,讹称:
- 他们的主要地址是在南丫岛索罟湾的居所;
- 上述主要地址是他们在香港的唯一或主要居所;及
- 被告在申请之前的三年内一直是索罟湾的居民,并符合登记成为现有乡村选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