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围天颂苑「短桩案」两人同判入狱七年
2003年10月31日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今日 ( 星期五 ) 判处一名桩柱承建商前高级工程师,及一名建筑工程顾问公司前助理工程监督同入狱七年。二人因与天水围天颂苑地基工程「短桩」案有关,早前被裁定串谋诈骗罪名成立。
黄顺华,三十九岁, B+B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 ( 「 B+B 」 )( 前称建新工程有限公司 ) 前高级工程师,及杜文甘,兴业建筑师有限公司 ( 「兴业」 ) 前助理工程监督,二人同被陪审团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案发时,「兴业」代房屋委员会 ( 「房委会」 ) 聘请杜。
法官彭建铿在判决时表示,被告未有恰当地执行其职务,并且串谋于打桩记录中讹称有关桩柱已打至终锤,隐瞒「短桩」事件。
案情透露,有关工程共建造五百八十五枝桩柱。在三十二枝被挑选作详细测试的棒柱中,有二十九枝比规定长度短至约七米。
案情并指出,由于「短桩」事件,其后须进行二亿五千万元的补救工程,为有关桩柱工程款项的三倍。
有关「短桩」事件于一九九九年夏天被揭发,当时地基出现不平均沉降,以致升降机槽严重倾侧,未能安装升降机。
廉署其后接获房屋署转介贪污投诉,经调查后采取行动,拘捕案中两名被告。
「兴业」为「房委会」委任的建筑工程顾问,负责监管「房委会」天天围「居者有其屋」屋苑天颂苑第一座及第二座的建造工程;而「 B+B 」则是有关建屋工程的桩柱承建商。
控罪指黄及杜于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一九九七年二月期间,串谋诈骗「兴业」及「房委会」,即在注册结构工程师报告中虚假地表示,天水围第三十一区第一期天颂苑第一座及第二座所有竣工入土桩的长度,已达到有关合约所需的深度。
控方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麦伟德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容达材协助。
黄顺华,三十九岁, B+B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 ( 「 B+B 」 )( 前称建新工程有限公司 ) 前高级工程师,及杜文甘,兴业建筑师有限公司 ( 「兴业」 ) 前助理工程监督,二人同被陪审团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案发时,「兴业」代房屋委员会 ( 「房委会」 ) 聘请杜。
法官彭建铿在判决时表示,被告未有恰当地执行其职务,并且串谋于打桩记录中讹称有关桩柱已打至终锤,隐瞒「短桩」事件。
案情透露,有关工程共建造五百八十五枝桩柱。在三十二枝被挑选作详细测试的棒柱中,有二十九枝比规定长度短至约七米。
案情并指出,由于「短桩」事件,其后须进行二亿五千万元的补救工程,为有关桩柱工程款项的三倍。
有关「短桩」事件于一九九九年夏天被揭发,当时地基出现不平均沉降,以致升降机槽严重倾侧,未能安装升降机。
廉署其后接获房屋署转介贪污投诉,经调查后采取行动,拘捕案中两名被告。
「兴业」为「房委会」委任的建筑工程顾问,负责监管「房委会」天天围「居者有其屋」屋苑天颂苑第一座及第二座的建造工程;而「 B+B 」则是有关建屋工程的桩柱承建商。
控罪指黄及杜于一九九六年十月至一九九七年二月期间,串谋诈骗「兴业」及「房委会」,即在注册结构工程师报告中虚假地表示,天水围第三十一区第一期天颂苑第一座及第二座所有竣工入土桩的长度,已达到有关合约所需的深度。
控方今日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麦伟德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容达材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