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廉署成反贪夥伴合力建立廉洁警队

2003年11月8日

廉政专员黄鸿超于北爱尔兰贝尔法斯特出席一个国际会议时表示,香港能成功建立一支廉洁的警队,全赖警方与廉署发展夥伴关系,合力肃贪,加上廉署推行「三管齐下」的反贪策略,及警方管理层的决心。

黄氏昨日 ( 星期五 ) 出席一项主题为「警队监察工作面对的挑战」研讨会的全体会议,并就「打击警队贪污」专题发表演讲。他强调,香港警队过往的集团式贪污罪行已经消声匿迹。

黄氏称,涉及警务人员的贪污投诉,占总贪污投诉的比例持续减少,由一九七四年的 45% 递减至一九八四年的 30% ,近年更降至 15% 以下。近数年,涉及警队的贪污举报数字平均占整体贪污投诉的 12% 。

他说:「多年来,廉署与警方已设立不同的沟通渠道,以促进双方于不同层面的相互瞭解和合作,为携手调查和预防贪污的工作打稳基础。」

黄氏指出,廉政专员与警务处处长定期会面,讨论双方共同关注的问题。双方亦己设立警廉联络小组,由警方及廉署的高层人员商议涉及联合行动的案件、讨论贪污及罪案趋势以及检讨和改善沟通渠通。

在防贪工作上,廉署的防止贪污处及警队高层亦定期商讨容易出现贪污漏洞的范畴,委讬防贪处进行审查研究。

黄氏说:「过去十年,防止贪污处就警方程序及常规进行了逾 50 项审查研究,提出多项建议,从程序及制度方面减少贪污出现的机会。

基于双方渐建立互信关系,廉署对警队的防贪审查研究,近年已扩展至较敏感的工作范畴。涉及的范围包括刑事侦缉、毒品调查、扫黄行动、处理线人及秘密行动、以及关于晋升甄选和采购工作的行政安排等。」

他并称,廉署定期举行防贪讲座,向现职警务人员提供防贪教育。这些讲座已被纳入各级警务人员,由新入职以至高级警务人员的培训课程中。过去三年,廉署先后举办多次讲座,将防贪讯息直接传递予警队中半数的警务人员。

黄氏说:「香港警队对打击内部贪污不遗余力,对贪污采取『绝不容忍』政策。过去三年,警方曾将 130 多宗有关警务人员的贪污举报转介廉署跟进。

「警方及廉署各科处长级人员亦组成『警方反贪污策略督导委员会』,制定及推行各项反贪防贪策略,确保香港拥有一支廉洁、专业的执法队伍。」

在国际层面上,黄氏强调香港十分乐意将其独特的反贪经验,与其他仍受贪污祸害的地区分享。而国际刑警于一九九九年成立「反贪专家小组」,廉署作为该组的创组成员,乐意为其 181 个会员国提供有关反贪计划的意见。

廉政专员正于欧洲作官式访问。他较早时先到伦敦,并探访了新苏格兰场、伦敦大都会警队、英国独立警察投诉委员会、英国国会下议院属下「公职人员标准委员会」,以及金融监管机构。

黄氏在会议结束后,将转往巴黎拜访法国司法部辖下的中央防贪机构,及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属下金融财务企业事务署的反贪部门。

黄鸿超今次出访欧洲由廉署执行处处长 ( 政府机构 ) 陈德成陪同,行程结束后将于十一月十二日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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